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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旅客可免税携带烟酒数量如下(仅限满20周岁之成年旅客):
1) 卷烟200支/人
2) 雪茄25支/人
3) 烟丝1磅/人(约0.45千克)
4) 酒1升/人
二、超量罚款如下:
1)超量卷烟处新台币500元/条罚款并没收
2)超量烟丝处新台币3000元/磅罚款并没收
3)超量雪茄以25支为单位,处新台币4000元/25支罚款并没收
4)超量酒处新台币500元/升罚款并没收
以上超量部分,依次类推。